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在陕参加高考报名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截至2023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陕西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者: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高考报名。
但在陕申请报考者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
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高考报名。
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陕西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陕西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满足学籍要求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户籍迁入陕西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参加高考报名。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执行。
不符合陕西省高考报名条件随迁子女、以及户籍已迁入陕西省但不符合陕西省报考条件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或原户籍省份、初次户籍登记省份参加高考报名。
在陕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023年高考报名将于今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所有拟在陕参加2023年高考者(包括保送生、少年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单招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