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录取的高校考生完全相同。
分类考试招生类型主要包括两种:
一种是专业贯通培养计划招生,即部分市属应用型本科高校与部分高职院校联合开展的专业贯通培养试点招生。被录取的学生前三年注册为大学生,完成专科学习并通过转学考试的,升入相应的本科高校学习两年,后两年注册为本科生。具体试点学校和办法另行下发。
二是高职院校专业招生,即市属高职院校和市教委批准的市外高职院校实施的专业招生。
相同点:
1.录取组织方式相同,分类考试招生和单招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志愿填报,录取交叉;
2.招生计划性质相同,分类考试招生和单招与统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单独招生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计划。是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不属于成人教育或自考;
3.单招和分类考试考生的待遇、国家补贴政策、毕业时享受的就业政策、聘后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毕业证、报到证等,均与普通大学生完全相同;
4.被单招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与网上高考录取的考生同年进入学院,同时毕业。入学时学费和住宿费是一样的,学生毕业后可以升本科。
(一)单招
单招就是单独招生。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简称“单招”。国家教育部为了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实现中等职教与高等教育的衔接,加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力度,每年从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门用于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单招的招生性质和全国统一高考的招生性质是一样的,他们用的都是国家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毕业文凭都由国家教育部统一核发,所以毕业文凭的“含金量”是一样的,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在学校与统招学生享受的待遇是完全一样的,包括学生贷款、奖学金、转专业、专升本等。
(二)分类考试
分类考试招生是另一种模式的高考,今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的方向是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分类入学就是要打破以往一考定终身的模式,给学生提供多种升学发展的选择渠道,减轻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
今后高职院校分类入学将与统一高考相互并行,形成多元录取的一种新常态。
分类考试招生与高考统考一样,都是高考。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而且,今后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7月高考)。未被录取的普高类考生,可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