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户籍考生。
(1)具有湖北家庭户籍的考生可在湖北申请高考报名。
(2)在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转入湖北集体户籍的考生,须具有湖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在湖北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方可申请高考报名。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湖北申请高考报名。
(1)具有湖北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在湖北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的应往届毕业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湖北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湖北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港澳台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湖北长期居住、在湖北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在湖北申请高考报名。
4.外国侨民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湖北定居、在湖北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外国侨民,可在湖北申请报名。
5.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中科大创新班年龄适当放宽),具有湖北户籍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取得报考院校的资格证后方可申请高考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含少年班考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