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①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③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符合规定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英烈和因公伤残等人员子女的优待措施,按有关文件执行。
1、准备报名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报名点一般为所读的中学;往届毕业生和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的应届生在户籍所在地报考,报名点一般为本人户⼝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2、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绑定个人手机,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
3、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续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