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材料
高考报名要带包括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作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2)其他材料
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享受2023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介绍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在外省就读的河北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回河北参加高考报名,应提供学籍所在地相关省级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价信息材料。
在河北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及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所需材料详见第七条。
申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还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高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