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考是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形成的,同一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同时安排考试。在划定某一科目当次学考等级时把选考的考生也全部计入划学考等级的基数。比如:有10万学生考物理科70分满分的学考试卷,5万学生考100分满分的选考试卷,考后按15万学生划定物理科学考等级,按5万选考学生去掉学考70分部分不合格者划定物理科选考等级。
学考设A、B、C、D、E5个等级,其中E为不合格等级,E等比例不超过5%。举例:如果你把化学作为选考科目,那么你在70分满分的“必考题”部分必须获得合格等级(ABCD均可),才有参与选考科目化学21等级划分的资格,并获得起点赋分40分。
浙江学考成绩abcde分档分数不公布是因为学考成绩以等级呈现,有利于淡化“分分计较”。
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考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浙江学考成绩abcde分档分数不公布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学生集中备考和一次考试所产生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高中学考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高中学考要求规定
1、政治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4的内容。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地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2、物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1-1、3-1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化学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或“有机化学基础”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生物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3、学生学考根据各学科不同情况,合理设置客观题型与主观题型,客观题型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0%。另行制订的“学考说明”,明确各学科测试具体内容、题型、试卷结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