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并签名承诺,每科目填写一张,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须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出示、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未按考点所在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核验外,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1)并签名承诺,每科目填写一张,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须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出示、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未按考点所在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核验外,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诚信考试
(一)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考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涉及考试舞弊条款,考试期间组织作弊、为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均触犯刑法,请考生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三)特别提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考试期间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一律停考3年;涉嫌犯罪的,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考前密切关注、刷新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化,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的其他信息、通知和要求,将第一时间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考前考后密切关注。
勿带违纪物品,提前入场
谨记不必将手机上或别的通信专用工具带到考试场。不可以带各种各样通信专用工具、电子器件储存记忆力录放机器设备,修正液、修正带等物件。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应按监考官的规定,按序进考场。一手拿第二代身份证与准考证打印,一手拿应试用品,平稳入场,不能匆匆忙忙入场。防止因中途产生难以避免的事儿进而误延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