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考生提前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市,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密切关注并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返桂来桂、区内往返的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主动向目的地所属社区或居住酒店进行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考前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进行防疫核验时向考点提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书面诊疗意见。
(二)考生(考点校内考生除外)应持当前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检测报告均可,下同)进入考点,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三)需要特别提醒考生的是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指核酸检测证明时间要求在考生《准考证》的“考试开始时间”往前推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以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证明只有出具日期但不显示具体时间的,出具报告时间以显示日期当日23:00为准。
(四)为避免聚集,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有序等候身份和防疫核验,按照考点指引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广西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前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提交抵达后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下考生不得正常参加考试:
1.广西健康码为“红码”“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居家健康观测,未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次数的考生。
4.不能提供当前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等于或高于37.3℃或身体异常,无法提供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无法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由招生考试机构或考点根据医疗专业评估建议研判为不符合健康应试要求的考生。
6.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疫情防控政策,不符合健康应试要求的考生。
7.其他被认定为不具备健康应试条件的考生。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候考时须保持间距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须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的安排处理。
(一)目前,考生已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考点、考场和座位安排信息,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二)本次考试分为2个时段,即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特殊课程考试时间按当次考试有关办法执行。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考生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如签字笔、水性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考生可携带不具有程序储存、记事、影音播放、无线通讯等功能的计算器)外,不得将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手环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时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书籍、资料、书包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放在桌上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试卷、答题卡(卷)或笔迹信息采集卡后,认真核对试卷科目名称,并在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地方,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并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
(五)本次考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设立了考试举报电话。考生如发现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及时予以处理。
(六)预计11月18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本次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