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艺术类专业联考的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考科类只能选择为艺术(文)或艺术(理)。
在陕西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校考实行省内院校校际联考,由西安音乐学院牵头组织实施。
拟报考陕西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7日至23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查询联考报名及考试安排,并按有关要求完成报名程序。
成立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陕西省内院校校际联考领导小组和学科专家组(仲裁组)。领导小组负责陕西艺术类校际联考组织管理工作,组长由省教育考试院、西安音乐学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处和西安音乐学院、省内相关招生院校招办负责同志。学科专家组(仲裁组)成员从有关高校推荐的学科专家人选中选聘。
陕西校际联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音乐学院,报名考试办法由西安音乐学院负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西安音乐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牵头组织实施陕西省艺术类校际联考。
陕西省内各有关招生院校要积极配合西安音乐学院做好组考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符合考评人员选聘条件的专业教师参加校际联考评分等工作,考评人员的差旅费和工作补助由派出院校承担。
1、陕西省内院校(不含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时使用陕西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不得组织校考。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陕西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只适用于陕西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需使用陕西省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录取,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本校艺术类专业与陕西省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子科类对照表。
3、陕西艺术类统考/联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含答题卡)、答卷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答卷是否有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漏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
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