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省份合格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共考14门科目。
考试包括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呈现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或“不合格”的标准不是按比例划定的,而是按照学业质量来确定,60分合格,达不到60分就是不合格。
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目的在于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强调共同基础,通俗地说可以称为“强化基础”,是一种标准参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试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春季高考高职(专科)录取的主要依据。
学业水平考试没过可以参加补考,就是下一届的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高二在籍学生必须参加考试。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要求的考试科目、测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全部及格,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试有1科以上不及格者,颁发普通高中学业证书。
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及格学科的考生,可于下一年参加补考,补考及格后,换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补考学生需到原就读高中学校报名,补考次数不限。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给高校,作为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和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能通过,就不会发放高中毕业证书;但是对高考影响很小,补考不过,也不影响读大学。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就是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其意义是测试和证明学生具备高中毕业的相应知识和能力,可以据此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高中生初次学业水平考试不能通过,可以选择补考,大部分学生是可以过关的;即使补考不过,也没有关系,目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于高考只有参考作用,实际上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大学录取时只看高考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的作用
"学业水平考试”的四大作用是:作为评估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之一,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作为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更为重要的是,它将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历届生及社学业水平考试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过渡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