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招生
统招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通过统一招生选拔考试、依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内统一招录,学历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育阶段)、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阶段)的高校学生及中等专业学校。
大中专院校每年对初中毕业报考中专或高中毕业报考大学的考生依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经选拔考试统一招生录取,将考生档案通过省招办下载到录取院校、教育部、财政厅、人事厅等部门备案,被录取为到该大中专院校,具有该校学籍档案的新生。
统一招生计划分为国家任务(国家任务生)、用人单位委托培养(委培生)、自费生三种计划形式。
保送生
保送生是指中国由某些中等学校推荐保送,经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考察同意,免予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而直接录取入学的学生。1958 年对工人、农民、工农速成中学毕业生、工农干部等曾试行保送高等学校的办法,翌年即停止。1985 年教育部组织试行新的招收保送生办法。1988 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规定》,规定面向全国或大区招收保送生的高等学校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确定(当年确定为北京大学等 52 所),其招收数量最多不应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可在本地区范围内招收中等或中等师范学校保送的学生,其数量不应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10%;外语学校可向有关外语院校及其他可招收保送生的高等学校外语专业保送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可实行保送的中学及中等师范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会同普通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行保送的中学及中等师范学校推荐保送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不应超过该校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的 5%和 2%。
第一步:在各地规定的高考报名时间内,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第二步:高校制定招收保送生计划、专业、办法和简章,并通告省级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及有关中学。
第三步:相关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
第四步:每年4月1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报送省级招生办(教育考试院)。
哪些学生具有保送生资格
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凡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高校均有资格招收保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