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
《声乐》(面试)、《器乐》(面试)
《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笔试)
《视唱》(面试)
二、江西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计分原则
专业总分为200分:[声乐或器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0%+《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满分100分)×10%+《视唱》成绩(满分100分)×10%]×2。
注:声乐、器乐任选一项考试,不得兼报,且声乐或器乐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江西音乐学类专业统考--《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笔试)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目的:以《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为指南,旨在考核考生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基本的音乐鉴赏能力的情况。
(二)考试内容与分值:满分100分,其中乐理50分、练耳40分、音乐常识10分。
(三)考试形式:笔试、闭卷。
(四)考试时长:《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120分钟(其中包含听音记谱考试40分钟)。
(五)考试内容
1.《乐理》
(1)序论:(a)音、乐音、噪音;(b)乐音的四种性质。
(2)近代乐音列:(a)音级;(b)基本音级;(c)组与八度;(d)音域与音区;(e)谱表与谱号;(f)变化音符号与变化音级;(g)半音与全音;(h)自然半音、自然全音与变化半音、变化全音;(i)等音。
(3)节奏与节拍:(a)节奏、音符的写法:常用音符、休止符、附点音符、附点休止符(含复附点的内容)、特殊等分音等;(b)节拍:拍子、小节线、终止线、拍号等概念的理解,常见拍子的种类: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各种节拍的强弱规律;(c)各种节拍的书写组合原则、节奏重音、切分音、变格小节等内容。
(4)速度、力度、常用术语:要求熟记常用的意大利速度与力度、表情、专用术语(包括基本速度与变化速度术语、强弱等)。
(5)装饰音及常用记号:(a)装饰音:倚音(以短倚音为主)、波音、颤音、回音等;(b)常用记号:①省略记号,包括反复记号与八度记号;②其他常用记号,包括延音线与连音线、断音记号、自由延长号、换气记号、琶音记号、滑音记号等。
(6)音程:(a)两种形态与双音的名称性质;(b)度数与性质;(c)协和性质;(d)单音程与复音程;(e)转位;(f)等音程。
(7)和弦:(a)和弦的概念;(b)和弦呈现的两种形式与构成音的名称;(c)三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d)七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e)开放与密集排列法;(f)等和弦。
(8)调式概论:(a)大调式、小调式;(b)调式音级名称与功能名称;(c)三种大、小调音阶结构;(d)调号;(e)平行大、小调;(f)等调;(g)调式、调性分析(包括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等)。
(9)中国民族调式:(a)五种五声调式的结构;(b)五声调式的特点;(c)中国音乐旋律调式的分析(包括音阶、调号的分析、旋律分析等)。
(10)大、小调中的音程与和弦:(a)要求能分析音程与和弦可能存在于何调;(b)掌握按调号推算及特性音程与和弦的调性明确方法。
(11)移调:要求能用三种移调方式移调。
2.《练耳》
(1)单音听写和音组听写:(a)音域在小字组至小字三组范围;(b)单音听写一条不超过十个音,音组听写一组不超过五个音;(c)用五线谱高音谱表或低音谱表记谱。
(2)和声音程性质听辨、和声音程音高听写、和声音程连接:(a)和声音程性质听辨范围为单音程;(b)和声音程音高听写,音高范围为小字一组至小字二组;(c)音高听写,用五线谱高音谱表记谱。
(3)柱式和弦性质听辨:(a)四种结构的三和弦及其转位;(b)常见的四种七和弦及转位。
(4)节奏听写:(a)2/4、3/4拍;(b)常用节奏型,局部可涉及较复杂节奏;(c)长度为四到十小节之间;(d)简谱、五线谱记写均可。
(5)旋律听写:(a)音域a-g2;(b)2/4、3/4拍;(c)大、小调式及民族调式旋律;(d)常用节奏;(e)长度为四到十小节之间;(f)简谱、五线谱记写均可。
3.《音乐常识》
(1)人声的分类、演唱形式。
(2)声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如艺术歌曲、群众歌曲、组歌、大合唱等。
(3)著名的中、外民歌。
(4)中国民族器乐常识,如民族乐器的分类、民族器乐的演奏形式、著名乐曲、著名演奏家、作曲家等。
(5)西方管弦乐队常识,如乐器的分类、演奏形式、著名乐曲、著名演奏家、作曲家等。
(6)器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如室内乐、组曲、奏鸣曲、协奏曲、交响曲等各类体裁的著名乐曲、作曲家等。
(7)综合艺术常识,如歌剧、舞剧等。
(8)音乐的风格和流派常识,如中世纪时期、文艺复兴时期、巴洛克时期、古典主义、浪漫主义、20世纪的音乐及通俗音乐等。
(六)参考书目
1.经国家审定发行的省内通用高中音乐教材
2.《基本乐理简明教程》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基本乐理实用教程》张湧编著(江西高校出版社)
4.《音乐欣赏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
5.其他《基本乐理》书籍
四、江西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视唱》(面试)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目的:旨在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能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听觉条件。
(二)考试内容
1.五线谱视唱:
(1)高音谱表,2/4、3/4、4/4、3/8、6/8拍;(2)一升、一降以内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3)常用节奏;(4)人声常用音域;(5)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常用标记。
2.简谱视唱:
(1)2/4、3/4、4/4、3/8、6/8拍;(2)常用节奏为主;(3)人声常用音域;(4)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中文。
(三)参考书目
1.《视唱练耳》(一)、(二)许敬行、孙虹编著
2.《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视唱练耳教研组
3.《简谱视唱》赵方幸编著
4.《视唱教程》1A、1B,H·雷蒙恩、C·卡卢利编著
5.《乐理听音练耳入门》蒋维民、周温玉编著
6.其他《视唱练耳》教材
(四)考试要求
面试中考生不得自报真实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和考生信息(考生号、准考证号),不遵守者该专业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江西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声乐》(面试)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目的:旨在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能力等。
(二)考试内容及规则
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发布声乐面试的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网址:http://www.jxeea.cn/art/2022/8/4/art_26671_4090757.html),每位考生考前从规定曲目中选取两首备考,考中由考场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
声乐面试的曲目伴奏音频由考场统一提供,江西音乐学类专业考生不得自制自带所选曲目伴奏音频进入考场。
面试中评委可根据考生专业表现及考试进程等因素,叫停、打断考生演唱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对相关考生面试成绩的客观评定。
(三)考试形式
现场演唱。
(四)考试要求
1.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要求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要求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或外国原文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要求五官端正,端庄大方。
5.面试中江西音乐学类专业考生不得自报真实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和考生信息(考生号、准考证号),不遵守者该专业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江西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器乐》考试内容与要求
考试目的:旨在通过江西音乐学类专业考生所演奏的作品,测定江西音乐学类专业考生的演奏能力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一)考试内容
1.乐器种类:每位考生只能在中外乐器中选考一件乐器。
2.演奏曲目:一首,均为中外器乐中等程度以上的独奏或协奏曲目。江西音乐学类专业考生自备两首演奏曲目,考中由考场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
3.面试中评委可根据江西音乐学类专业考生专业表现及考试进程等因素,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对相关考生面试成绩的客观评定。
(二)考试形式
现场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一律不带任何形式伴奏)。
(三)考试要求
1.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具有较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3.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较正确把握乐曲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4.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5.面试中江西音乐学类专业考生不得自报真实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和考生信息(考生号、准考证号),不遵守者该专业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1. 江西音类专业统考乐演奏曲目的选择音乐艺考选择的演奏曲目要适合自己,不要比自己的演奏能力过高或过低。过高,自己的演唱技巧达不到,低音下不来,高音破。过低的话,不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反而减少自身竞争力。
音类专业统考声乐演唱曲目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声部,要选择适合于本声部的曲目或特定歌曲。同时也要适合自己的唱法,要选择适合自己唱法的歌曲,才能把自己的优点和特色表现出来
2.江西音类专业统考多加练习提高熟练度音乐艺考生每天都要拿出一定的时间来练习考试曲目或演奏曲目,把自己的曲目熟练到一定的程度,在考试的时候才不会出现忘词忘调这种不必要的失误,这是考生要十分注意的一点。
除此之外音类专业统考前还要多次进行模拟考试,根据江西音类专业统考考试的流程进行模拟考察,增加自身的适应能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紧张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