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以及物理、生物、化学实验和外语口语与听力考试由市州组织实施。
注意: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不另行组织补考。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下一次合格性考试的相关科目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选择性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四个成绩等级:24分及以下不给等级,25~49分为D,50~69分为C,70~84分为B,85~100为A。
高考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要求是:
(1)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4)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5)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