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安院校体检标准之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公安院校体检标准之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公安院校体检标准之眼科:任何一眼祼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4.公安院校体检标准之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公安院校体检标准之外科: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面颈部无瘢痕、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或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如明显八字步、罗圈腿等);无腋臭,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无文身、少白头。
6.其他:血压正常,嗅觉不迟钝,两耳听力正常,公安院校体检合格。
以上项目为公安院校体检现场检测项目。考生对公安院校现场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场内复核一次,场内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离场后不予复核。
考生要提前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作出如实承诺并签名确认。
公安院校体检现场参检时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原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患病经历申报表》。
公安院校现场体检将对考生提供的《患病经历申报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项目结论内容进行审查。现场进行的体检项目以现场体检结论为准。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安院校体能测评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有3个以上达标的,公安院校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