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及时了解考点所在地的防疫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外省来鲁考生请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参加10月22日—23日考试的考生,需提供10月20日上午8:00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10月24日—25日考试的考生,需提供10月22日上午8:00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有以下情形的考生请注意:
1.考前7天内无外省旅居史及无省内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可以参加考试。
2.外省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和抵达考试所在地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3.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执行。上述考生应提前向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试所在地社区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考试。尽量采取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点;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三)开展个人健康监测。
请考生于考前7天起,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于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考生考前应避免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确保考试期间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四)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如属于以下情形,考前请主动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并说明情况,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考点按疫情防控方案及考生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1.治愈出院的人,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纸质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
3.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并在考点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对属于第3种情形的考生,其考场安排、交通、住宿和餐饮等各方面实行全程闭环管理,不与其他考生发生接触。
(五)自觉接受体温测量。
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37.3℃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37.3℃,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请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六)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抵达考点后,请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低风险以上等级地区和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其他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鼓励考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严格执行。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