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本要三科都达到C级,即三科都要50分,艺术类考生25就可以了。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普通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其中各省市制定相关政策、要求不一。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记录等第B,达到60%~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
成绩为“C”、“D”等第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纪录等第为“B”。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C等第,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信息技术为技术支持费用)。内地西藏中学学生、新疆班及新疆在内地插班学生、外国留学生可适当降低合格分数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没过可以参加补考,就是下一届的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高二在籍学生必须参加考试。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要求的考试科目、测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全部及格,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试有1科以上不及格者,颁发普通高中学业证书。
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及格学科的考生,可于下一年参加补考,补考及格后,换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补考学生需到原就读高中学校报名,补考次数不限。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给高校,作为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和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