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专业就业方向和工作岗位
一、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金融业传统的就业方向,主要有国营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等。可以从事的岗位主要有柜台业务员、大堂经理、管培生等职位。
二、投行券商
投行券商指的是证券公司,主要分为国际投行、国内投行。可以从事的岗位主要有投资顾问、营销经理、规划研究员等职位。三、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主要有基金、信托、私募及风投机构等。可以从事的岗位主要有金融数据分析师、基金经理、资产评估与管理员。四、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主要分为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三类。可以从事的岗位主要有理财规划师、保险顾问、业务经理等。五、审计、财务及咨询
审计及咨询行业主要有事务所、国家机关、咨询公司、大型公司的财务部等。可以从事的岗位主要有财务顾问、审计员、出纳员、财务总监、投资经理等。
1、金融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投资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2、金融学专业培养具有视野、具备深厚金融理论功底和实务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人格品质的创新型金融人才。
3、金融学专业培养掌握金融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懂得国家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4、金融学专业毕业后去向:(1)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
(3)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6)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
(7)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通常为保险方向。
(9)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