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更多学习优异的贫困生完成学业,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国家励志奖学金今后将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2007年9月新学期开学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14亿元,发放首批国家励志奖学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高校在读的大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奖励金额5000元,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申请者具备家庭贫困证明,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决定性因素。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和课外表现也有一定的要求。具备家庭贫困证明的申请者众多,但是名额较少,往往也要综合家庭贫困程度和综测分数进行评定。
3、其次就是在为人处事方面要优良,要有良好的品德和学习习惯才能进入候选名额的。
对于已经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是无法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因为国家好保证尽量让多数人能够拿到国家的补贴的。
总而言之,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来资助那些家庭贫困、但是在校表现优异的学生。如果有班委、学生会工作以及课外的竞赛奖项荣誉的话,也会是一大竞争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