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艺考专业考试满分是300分。
播音主持艺考第一科目:综合专业素质(指定新闻稿件、指定即兴评述话题)满分为100分。
播音主持艺考第二科目:普通话语音,(自备文学稿件、指定文学稿件),卷面满分为100分。
播音主持艺考第三科目:才艺展示(外形、身高、及才艺),满分为100分。
播音主持艺考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专业素质1.5、普通话语音1.0、才艺展示0.5)折合为300分。
(一)播音主持艺考自我介绍(20分)
1.考试目的按照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的个性化展示,综合考查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自我介绍内容不限,但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的学校,不能借助道具。口齿清晰,语音标准,有交流感,限时半分钟。
(二)播音主持艺考作品朗读(60分)
1.考试目的通过朗读指定文学作品,考查播音主持艺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2.考试形式及要求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一篇,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声音圆润、声情并茂,有感染力。限时1分钟。
(三)播音主持艺考即兴评述(80分)
1.考试目的通过命题即兴评述,考查播音主持艺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水平、汉语普通话综合水平、对事物的感受能力、交流语境中语言表达的能力及话题驾驭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根据现场抽取的2个命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要求思维活跃、主题明确、内容新颖、具有个性,语音准确清晰,表达自然流畅,限时1分钟。
(四)播音主持艺考新闻播报(60分)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对新闻类稿件的播报,考查播音主持艺考生对新闻语体理解表达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要求语音清晰标准、语句流畅,内容清楚,重点突出,限时1分钟。
(五)播音主持艺考新闻评述(80分)
1.考试目的通过新闻评述,考查播音主持艺考生的新闻敏感、快速思维、语言组织、话语生成及心理控制等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依据新闻播报所抽取的新闻类稿件,进行现场评述,要求准确理解新闻稿件的内容,做到评有观点,述有道理,语音标准,表达自然流畅,限时1分半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