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单独考核,总分100分。
三、考试内容及所占比例
(一)文学作品朗诵(30%):自备稿件,限时2分钟。
(二)新闻播报(40%):现场抽取题目,主要考察学生新闻播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主持人话题评述(30%):现场抽取题目,限时2分钟。以贴近社会生活的话题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维逻辑、语言组织、口头表达、应变反应等方面基本能力和素质。
在上述三项考试内容基础上综合确定考试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艺术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基本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悉中国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能从事播音、节目主持、采编、节目制作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着眼于广播电视发展的学科与产业前沿,旨在培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纪录片导演、频道与栏目策划、节目采访制作,以及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机构从事播音主持及其他语言传播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基本定位制定合适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同时应根据社会、经济和行业的发展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并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发展前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研方向有:广播电视、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与传播、传播学。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到各级广播电视台、网络新媒体、宣传部门等新闻传播机构从事播音、主持、新闻采编等工作。
也可以到文化传播公司、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与商务礼仪主持、影视配音、文艺演出、群众文化活动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