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类省统考共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
科目一:书法临摹(一) 楷书或隶书临摹(90分)
科目二:书法临摹(二) 行书临摹(90分)
科目三:书法创作(120分)
书法临摹(一)
一、考试目的
通过书法临摹,考查考生观察和表现的能力,对楷书、隶书的笔法、结构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
二、考试内容
书法临摹(一)为楷书或隶书临摹。考生根据试题所提供的范本复印件临摹,字数30字左右,考试具体要求见试题。
临摹范本:楷书包括《张玄墓志》《张猛龙碑》《元晖墓志》、欧阳询《九成宫碑》、虞世南《孔子庙堂碑》、褚遂良《雁塔圣教序》、颜真卿《颜勤礼碑》、柳公权《玄秘塔碑》、赵孟頫《三门记》;隶书包括《礼器碑》《曹全碑》《张迁碑》《乙瑛碑》《石门颂》。
三、考试要求
1.试卷为四尺宣纸横向对开(斗方),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考生自备。
2.准确临摹。
3.不得落款。
4.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标记。
四、考试分值与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90分。
2.考试时量:60分钟。
五、评分细则
1.用笔合法度、流畅(占分值的30%)。
2.结构准确(占分值的30%)。
3.整体章法统一(占分值的20%)。
4.能表达原帖韵味(占分值的20%)。
书法临摹(二)
一、考试目的
通过书法临摹,考查考生观察和表现能力,对行书的笔法、结构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
二、考试内容
书法临摹(二)为行书临摹:考生根据试题所提供的范本复印件临摹,字数40字左右,考试具体要求见试题。
临摹范本:王羲之《兰亭集序》、唐怀仁《集王羲之圣教序》、米芾《蜀素帖》、黄庭坚《松风阁诗》、苏轼《中山松醪赋》。
三、考试要求
1.试卷为四尺宣纸横对开(斗方),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考生自备。
2.准确临摹。
3.不得落款。
4.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标记。
四、考试分值与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90分。
2.考试时量:60分钟。
五、评分细则
1.用笔合法度、流畅(占分值的30%)。
2.结构准确(占分值的30%)。
3.整体章法统一(占分值的20%)。
4.能表达原帖韵味(占分值的20%)。
书法创作
一、统考考试目的
通过书法创作,考查考生从临摹到创作的能力,对汉字结字规律、笔法和章法的把握,以及对线条表现形式的理解。
二、统考考试内容
提供七言绝句诗一首,考生在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中任选一种书体创作。
三、统考考试要求
1.试卷为四尺宣纸竖对开(四尺条幅),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考生自备。
2.不得落款。
3.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标记。
四、统考考试分值与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120分。
2.考试时量:90分钟。
五、统考评分细则
1.用笔娴熟、流畅,线条较优美(占分值的25%)。
2.结构符合结字规律(占分值的25%)。
3.整体章法统一(占分值的25%)。
4.注重传统,鼓励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有考生本人的理解和表达(占分值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