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形式及范围
考试形式为默写或写生,或根据提供的图片等相关材料完成规定内容。
考试范围包括速写、素描和色彩,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考试时间为,速写30分钟,素描180分钟,色彩180分钟。
专业范围包括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书法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等,以及招生院校要求参加市级统考的其他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和专科专业。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1.速写:人物动态、人物组合或人物与环境组合
考查考生对速写基本技能的掌握,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运用速写的造型要素画出人物动态或组合关系,做到比例、结构、动态、形象刻画准确生动。要求:
(1)构图完整,组合合理。
(2)人物结构、比例准确。
(3)人物形体、动态协调,形象生动。
(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2.素描:静物或人物头像
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要求:
(1)形象鲜明,构图完整,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2)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3)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
(4)形象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3.色彩:静物
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和表现技法的掌握,包括色彩原理、色彩感受、绘制技法、组织色调以及表现能力。要求:
(1)形象特征明确,构图完整。
(2)色调协调,色彩丰富,黑白灰层次合理。
(3)强调色彩塑造能力。
(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1.速写纸、素描纸、水彩纸由考点提供。
2.画板(画板上严禁张贴小稿)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素描可使用铅笔或炭笔;色彩可使用水粉、水彩、丙烯(不得使用油画颜料);速写可使用铅笔或炭笔。
4.试卷上不允许喷洒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
5.画面不得出现任何记号或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