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C表示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
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采用等级制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10门学科。
其中技术中信息技术为必考科目,部分省市还考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采取书面考试和操作考试两种方式,书面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操作考试的科目为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2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等级为A;达到75%至89%,等级为B;达到60%至74%,等级为C;59%及其以下,等级为D,D为不合格。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是学生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有不合格科目而未能获得学业成绩合格证的学生,离校后两年内允许参加两次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学业成绩合格证;学校可核发其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签发时间应为全部科目最后合格年度。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以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考查内容为相应学科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必修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的四大作用是:
作为评估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之一,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作为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更为重要的是,它将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