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的考试,一般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因此,根据各省市制定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时间也不一样。
一般来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省市每年组织2次,时间一般定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各省(区、市)都会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以便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等级为A;达到75%至89%,等级为B;达到60%至74%,等级为C;59%及其以下,等级为D,D为不合格。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是学生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有不合格科目而未能获得学业成绩合格证的学生,离校后两年内允许参加两次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学业成绩合格证;学校可核发其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签发时间应为全部科目最后合格年度。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以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考查内容为相应学科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必修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的四大作用是
作为评估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之一,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作为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更为重要的是,它将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