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院校的法学专业是没有硬性选科要求的,例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工程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东南大学等140所院校,考生只需在物理、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一门作为首选科目。
其实历史和政治科目语与法学专业息息相关,比如法学上的法律条文,必然与政治知识有着密切联系。而历史和法学偏向于文科,不同时期的立法及执法,对后世法律的建设及发展有着非同凡响的积极作用,历史也是法律学习的一部分。
当然,有些院校的法学专业要求学生必须选考历史,比如沈阳工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等众多高校,都要求学生将历史作为首选科目。
还有一些院校的法学专业对考生的再选科目做出了要求,考生的再选科目必须选择思想政治方可报考,如成都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河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西农业大学、陕西理工大学等,如果学生想报考这些院校的法学专业,那就必须选择思想政治作为再选科目。
很多年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基本上是到公、检、法、司部门工作,而现在,由于法学专业在高校"一窝蜂"上马,该专业的就业去向已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除了极少数人通过公务员考试或司法考试,走向与专业对口的岗位外,绝大部分毕业生是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学无关的工作。
该专业的就业率也呈逐年下降趋势,甚至有人在网上把法学专业列入"最难就业的十大专业"之列。
不过,从社会的发展趋势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为后盾,就没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据统计,全国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为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
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多家,仅有4万余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
这些信息表明,我国巨大的法律市场需求尚未开发。
广大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和服务还没有启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法治环境的改善,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