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在录取模式上由原来“依据高考统考科目成绩”改为“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再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
2、是在考试科目上取消文理分科,由原来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科综合科目改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语数外各科满分仍为150分。
3、是在考试时间上由原来的6月一次进行所有科目统一考试改为分两次进行:选考科目在高三第二学期高考前,统考科目仍在6月。
4、是在外语考试上由原来的学生外语科目只能考一次改为学生可以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5、是在计分方式上考试总成绩由原来的各科成绩直接累加改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加上3门选考科目按等级折算的相应分数。
改革后,考生总成绩由语数外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3个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根据规定,选考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确保考试成绩真实可信。
高中会考,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