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构成:学校对入围资格生的高考数学和物理成绩加权,并将加权后高考总分、学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5:4:1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公式如下:
其中:学校测试满分折算为1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个科目,各科所获等级按A=10分、B=9分、C=8分、D=6分、E=0分折算,满分为100分,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
学校按入围资格生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公示合格的入围资格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浙江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按单项(以学校综合测试成绩、加权后高考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换算成绩为序) 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综合评价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中国科学院大学 成绩构成: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含浙江省认定的加分)×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值与高考满分值一致)×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与高考满分值一致)×1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为A 者,该项为满分;成绩中每增加1个B ,按浙江省高考满分值的2%扣减;每增加1个C ,按高考满分值的3%扣减;出现D 或E 者,一般不考虑其申请。
具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参加“绿色通道”,经所在中学推荐、专家组认定、国科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其综合评价成绩可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高考总分×40%”的比例计算。此类考生原则上不超当年国科大在浙招生计划的15%。
1.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可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在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省(直辖市),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另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4.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5.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6.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