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总分=高考成绩×600÷750+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面试成绩=∑[(31-每位专家排名)×2],满分折算为300分。
高中学考共10门科目,其中各科成绩按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满分100分。
如何计算学术水平考试的分数
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技术科目考试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必修科目等级计算方法:每门科目原始满分100分。100-90分为A级,89-75分为B级,74-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单学科C级及以上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选修科目成绩的计算方法:每门科目原成绩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相应的成绩。A类为前20%(含20%)候选人(前5%为A+),B类为前20%至50%(含50%)候选人(前20%至25%为B+),C类为前50%至90%(含90%)候选人,D类为后90%候选人。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复旦大学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复旦大学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分数清”)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对达到复旦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3.对达到复旦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补充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若生源仍不足,复旦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二)复旦大学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生源地省招办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考生应参加并成绩合格。
(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高考统招批次(含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批次)俄语、朝鲜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