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本科按照750满分进行计算。
2、美术、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乘以50%加上专业分乘以7.5乘以50%。
3、舞蹈、影视表演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7.5乘以60%。
4、播音主持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乘以80%加上专业分乘以7.5乘以20%。
5、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70%加上专业分乘以30%。
6、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则是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7、文化折算分是考生高考总成绩除以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江苏、新疆、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1.以450分为满分计算艺术专科综合成绩,具体换算方式:
美术类.音乐类:综合得分=总得分×50%+专业得分×4.5×5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综合得分=考生总分×40%+专业得分×4.5×6
播音主持:综合得分=考生成绩×80%+专业得分×4.5×20%
摄制.编导类:考生总分=100%
2.具体折算方法:
艺术类本科综合分计算满分750分:
美术类.音乐类:综合得分=总得分×50%+专业得分×7.5×5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综合得分=考生总分×40%+专业得分×7.5×6
播音主持:综合得分=考生成绩×80%+专业得分×7.5×20%
摄制.编导类:考生总分=100%
3.平行志愿艺术类投档办法:
艺术、音乐、舞蹈、电影和电视表演。时尚表演。广播主持人和其他类别的候选人,根据这本书。大专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相同,按专业得分排序。候选人的总分(文本分数加上政策加分)。制作、编辑、导演和其他类别的候选人分别按专业科目的总分(文化分数加上政策加分)进行排序。如果考生的总分相同,则按专业分数排序文化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