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赋分的规矩是依照你选考此科目在全省的排名,依照排名肯定相应的等级进行赋分。等级赋分是把所有考生的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制定好的赋分标准,给每一级别的考生对于的分数。卷面分只是作为考生大排名的依据,最终的分数还是要看你在所有人中的排名情况。只要你处于所有人成绩中的前1%,那你最终成绩就是100分,你在2%,那你得分就是97分,以此类推。
比如小明同学生物成绩,必考题67分,加试题25分,卷面分为92分,如果他的成绩排名在当次考试的前1%,那么按照等级赋分方案,属于1等级,他计入高考的生物分数应该对应为100分。
“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按等级分(即A、B、C、D四个等级,D等级为不合格)计入考生总成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及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统一制定标准,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春季、秋季学期末,每次考试全科开考。普通高中学生首次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门。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在全国统一考试结束后随即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