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男生、女生均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二)身体要求。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三)文化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统招一本线(广东省为高分优先投档线、海南省为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线),文理科不限,高考选考科目不限。
(四)其他要求。形象气质好,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符合招飞基本条件的学生,手机下载“空军招飞APP”或登陆中国空军招飞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初选参检表》(可在空军招飞网下载打印或复印)。
参检表经学校盖章后学生自行保管。学校审查汇总后,将报名名册上报当地招生办,由地市教育招生部门汇总后反馈给选拔中心,列入招飞候选对象。
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毕业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根据联合培养计划,从当年招录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高分男生、女生均有机会入选),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同等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分配到军队从事飞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