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高考应届毕业生参加复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9〕18号)规定“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D级及以上等级成绩的,可认定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因此,考生以前所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有效的,成绩还是可以保留的。
情况二:大学退学的往届生/社会生参加复读
已获得高中毕业证或者拥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复读无需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情况三:没有通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需参加1月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称学考),成绩合格后,才能参加夏季高考投档。从2022年起,每年的第二次高中学考考试时间由原来的6月改期至7月,值得关注的是,该次考试成绩将不能作为当年高考的招生录取使用。所以还未通过学考的考生应及时报考2023年1月份的学考,以免影响2023年高考填报志愿。
新的改革方案实施后,考生仍然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而且学业水平考试还要增加一次等级考试。改革后,学业水平考试要分为两次,一次是合格考,另一次的等级考。
合格考的成绩关系到考生是否正常毕业,而考生自选的三门科目等级考的成绩则要计入分数。
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是为了加强对高中的课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同时,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有利于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更加科学、自主地选拔人才。学业水平测试从2005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行。
学业水平测试是对高中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的全面检测。学业水平测试、语数外科目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共同构成完整的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根据高中学生修习的要求设置。
鉴于语文、数学、外语另外组织考试,艺术、研究性学习等列入综合素质评价,这些学科不再列入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设置坚持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个人选修的科目。为减少测试科目与测试次数,选修科目测试的内容包括该学科的必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