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5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
以上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
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 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含0分,下同)共25%。E等级为不合格。
具体的合格分数需等到成绩出来后才知道,请耐心等待考试院官方通知。
1、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4、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试只要有一项科目为D等者(信息技术考试不合格视作D等),将不能填报高考普通类志愿。
学术水平考试成绩不影响高考成绩,但在入学中具有参考作用。根据现行的高考制度,在高考录取中,高考成绩仍然是划定每批分数线和学校备案线的唯一标准。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质量评价结果不相当于成绩,也不占高考总分的重量。
然而,学术水平考试结果将包括在综合质量评价表中,并与其他综合质量评价结果一起提供给招生机构。在档案分数线以上,招生机构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质量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最佳录取。
根据培养目标,招生院校还可以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提出等级要求。
参加同一学科两次以上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考试成绩的,考生可以申请普通高校的最高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