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考试目的。合格考试是标准参照考试,目的是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等级考试是常模参照考试,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
三是考试范围。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考试内容较少,试题难度相对较小;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考试内容较多,试题难度也相对较大。
四是成绩呈现。合格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为“合格”和“不合格”,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等级考试科目成绩依据等级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考生总成绩。
五是成绩使用。合格考试成绩是学生高中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春季高考高职(专科)录取的主要依据;等级考试成绩计入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
六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但参加考试的时间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等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6月份夏季高考(统一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有1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共有7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成绩处理
1.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4.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