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区分文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三门选考科目,3门选考可以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7门中任意选择。外语科目包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考生从中任选1门,大部分考生选择英语。
语文、数学只有1次考试机会,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仅限高三生参加),成绩当年有效。外语有2次机会,时间在1月或6月,成绩当年有效。外语成绩既用于学业水平等级(学考)又用于高考,作学考用,其报考资格、考试日期、划等比例方法均与和其他学考科目相同;作高考用,其成绩与语文数学一样以卷面实际得分计入高考总分。两次考试的学考等级和计入高考的卷面得分均由学生选择一次使用。
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等级划定以各科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其中第21等级比例不超过1%。
A、将卷面得分按以下人数比例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
B、根据第一步,得出每个区间的4个数值。分别是每个区间的赋分的最高分(上限)、赋分的最低分(下限)、卷面得分的最高(上限)、卷面得分的最低分(下限)。
C、根据第二步4个数值,依据学生卷面的实际得分,通过等比例转换公式,最终求得考生最终赋分t。
计算时,根据斜对角线相乘相等的方式,解方程,求学生最终赋分t。
D、将考生最终赋分t四舍五入取整。(只看小数点后面第一位的数字,大于等于5,小数点前面数值+1;小于等于4,小数点前面数值不变)
1、学生高三起参加“七选三”选考科目考试
2、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能报考同科目的选考
3、每科2次机会,分别是高三当年的1月和6月
4、成绩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