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3+1+2”模式。
“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择己所长:在选择考试科目时,只有充分了解自己的学科能力和发展潜能,选择自己擅长的科目和领域,扬长避短,才能充分发挥自我优势。
择己所爱:在选择考试科目的时候,另一个重要的依据是自己兴趣爱好,只有选出一个自己热爱,又利于发挥的组合,才会全身心地投入,才能达到优化组合目的。
择己所适:在选择考试科目时,只有充分了解自己的人格特质和性格偏好,选择符合自己个性特征的领域,才有利于未来长远的发展。
择势所需:在选择考试科目时,还要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社会对于不同人才的需求是一直在变化的,也结合外部环境和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职业只有为社会所需,才会有长久的发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