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数外物化生政史地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这9个学科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均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试卷分值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语文学科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他8个学科均为90分钟。
信息技术
学业水平合格考试采用机考方式,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为40分钟。
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的合格考试,除了省统一组织的测评,还有过程性测评和学校自主制定实施方案的评定部分,具体如何实施呢?不同科目的要求也不一定,具体情况如下:
通用技术
通用技术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分基础知识测试和技术实践能力评定两部分。其中,基础知识测试部分考试时间4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采用机考方式,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学生首次基础知识测试安排在普通高中二年级下学期。
技术实践能力评定部分由学校根据办学实际,自主制定实施方案,报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在课程开设前向学生、家长公布并在模块修习结束后由市县统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一般结合学分认定,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方式。主要考核学生上课出勤、团队合作、技术实践方案制定、图样表达、模型(实物)制作、技术试验、产品评价等方面情况,每个学生修习完必修模块应上交1件技术作品,相关材料及作品作为技术实践能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基础知识测试和技术实践能力评定两项都合格,通用技术学科成绩方为合格。
艺术科目(音乐、美术)
艺术科目(音乐、美术)学业水平合格考试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方式进行。过程性评价时间为高一、高二学年和高三上学期,具体评价时间可根据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确定。专项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在高三上学期末完成。
过程性评价。学校在每学期末以艺术素质测评的方式,对学生的音乐、美术课程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课堂表现及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经历等予以评定。过程性评价成绩为各学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值。
专项测试。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制定方案,学校组织实施。测试形式应当多样化。学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分别在音乐、美术课程修习的模块中自主选择1个模块进行测试。音乐科目包括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六个模块;美术科目包括美术鉴赏、绘画•雕塑、设计•工艺、书法•篆刻、现代媒体艺术五个系列。测试内容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尤其是在艺术鉴赏和艺术表现(表演)方面的能力和特长。
过程性评价和专项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其中,过程性评价补考时间应在本学期内完成。对因病、残不能参加音乐、美术专项测试的考生,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免考限声带、听力、视力、语言障碍等。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就医病历)或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与审批。特长免考政策由各市自行制定。
音乐、美术科目的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皆为合格,音乐、美术科目方为合格。
高中体育与健康
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合格考试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测试为过程性评价,时间为高一、高二学年和高三上学期,具体评价时间可根据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确定。运动技能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在高三上学期末完成。
运动参与。高中学校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制定学生体育课程学习及课外体育锻炼考核办法,在每学期末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成绩、课间体育活动参与情况等进行评定或考核打分。
体质健康测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在每学年上学期,采用统一的测试设备、统一的测试软件,通过集中测试、集中体检或体质达标运动会等方式,由学校或第三方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测试。
运动技能测试。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规定,由学校对学生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武术等项目中自主选择一项运动技能进行测试。
体质健康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其中,体质健康测试补考应在本学年内完成。
在高中阶段,参加县级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六名的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部门和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山东省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的学生;获得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学生,均可给予免测专项运动技能。
因特殊情况暂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试,缓试应在考试结束1个月内进行。
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学生,持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和学校证明,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免试手续,经核准后方可免试。
免试分为全免和半免两种。经医疗单位证明,各考试项目均无法参加的学生,可以申请全免,全免考生成绩按合格等级计算;经医疗单位证明,无法参加部分项目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半免,半免考生免试项目成绩按合格等级计算,非免试项目成绩按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学校应在考试前将享受免试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免试考生的证明材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记录,原始材料存档备查。
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全部合格,体育与健康科目方为合格。
(一)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符合条件的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应届考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若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科目少于3门,则仅能选择合格的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二)其他高中阶段应届考生、社会人员及少年班考生,可自主选择3门等级考试科目,不得多选或少选。
(三)学籍在外省的普通高中应届考生,选报的科目须已通过所在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或同等性质的考试)或山东省组织的合格考试。
(四)前期已经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但尚未缴纳高考报名费、考试费的考生,可于上述时间内首先完成缴费后,然后进行选科。
(五)考生须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填报的选报科目。考生选报确认完成后,选报系统提供考生个人填报信息单,可供考生自行下载留存打印。
(六)等级考试科目须由考生本人选报,不得由家长或他人代替。考生应妥善保存本人的系统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科目选报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