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每年开考2次,一般在每年的寒假和暑假前进行。
从2014年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学科“全科开考”,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则与高校“三项考试”合二为一,学生每门学科可选择参加2次考试,按最高成绩计入档案。
允许学生再参加一次未及格科目的考试,作为学业水平考试补考。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和家长都不可小觑的考试,因为它的成绩直接影响到高考的录取结果。学考的成绩,在高考录取中不影响高考分数,但在录取中有参考作用。按照现行高考制度,在高考录取中,高考成绩仍然是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和各校投档线的唯一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折合成分数、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
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会计入综合素质评价表,与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并随电子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招生院校也可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学考成绩提出等级要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一学科两次或以上考试且取得考试等级的,考生可用获得的最高等级成绩报考普通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