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并赋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满分750分。今年外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各科均由我省自主命题。从2023年起,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语文、数学提供1次考试机会,考试安排在6月,成绩当年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分别安排在1月和6月,其中6月考试与高考语文、数学同期举行,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一是统一高考招生。考试不分文理,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分别均为3门。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二是高职提前招生。普通高中考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考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实现考生高校双向选择,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考生自主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
三是单独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考试由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课考试为语文、数学2门。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须先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及以上级别笔试,获得笔试合格成绩,方可报考相应专业。考生需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在17个大类中自主选报一类,职业技能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
四是“三位一体”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高校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