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育部确定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八省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八省市成为全国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2022年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八省份,四川、河南、山西、云南、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均已发布了实施方案,明确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5年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考生高一时就须根据自身兴趣、志向和心仪高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优势选择选考科目。
(1)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目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
(2)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
(3)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