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为7月30日8:00-17:00。
2.征集志愿的志愿结构与本批次第一次填报的一致。
3.征集志愿具体专业计划可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查询,志愿填报系统中没有提供的专业,表示其专业计划已录满,考生不能填报。
4.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参阅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包括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及录取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别要注意学校对成绩(含单科成绩)、身体条件(身高、体重、色觉等)的特殊要求。考生切记不要填报不符合学校招生章程要求的院校专业,如考生因身高、体重、视力、色觉等条件不符合招生章程要求而被招生高校退档,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在填报前应了解招生学校各专业收费标准,慎重报考。部分院校专业收费标准较高,本表备注中按部分学校要求注明了专业收费标准。其他院校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学校招生章程或者《2022年湖南高考指南高校招生计划》。
6. 平行组院校(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我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排序投档。招生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对已投档到该校的考生进行录取。
7. 根据政策规定,所有来湘招生高校生源不足时,可按考生本次填报的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档(文化不降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
录取的程序大致如下:高校招生分批进行,顺序:提前、一批、二批、三批、专科。
每批步骤:
1、省招办在数据准备完毕情况下,向院校通报一志愿分数统计;
2、投档前各校提出提档比例;
3、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投档比例向院校发考生电子档案;
4、院校审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于录取考生安排专业,对于不录取考生向省招办退档,并说明退档原因;
5、省招办审核预录名单或退档考生原因;
6、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工作,程序同于一志愿。
7、进行征集志愿,即将未完成计划高校、专业向社会公布,考生在网上补报志愿。
8、对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9、院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打印录取名单。
10、院校按录取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并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各省对志愿设计不同,录取工作环节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