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和家长都不可小觑的考试,因为它的成绩直接影响到高考的录取结果。学考的成绩,在高考录取中不影响高考分数,但在录取中有参考作用。按照现行高考制度,在高考录取中,高考成绩仍然是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和各校投档线的唯一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折合成分数、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
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会计入综合素质评价表,与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并随电子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招生院校也可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学考成绩提出等级要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一学科两次或以上考试且取得考试等级的,考生可用获得的最高等级成绩报考普通高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一次记录。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离校后继续参加考试,所有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由学校记入学籍档案(纸质与电子档案),并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列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60分及格,90分以上优秀。目前分为abcd四个档次,a是90分以上,b是75分到89分,c是60分到74分,d是60分以下。江苏省规定只有达到c以上才可以加入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