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际考生的总成绩划定,并且原则上加分项不能算入总成绩中,只能提供给院校作为参考。
普通类考生的本、专科分数线按照考生选择的选考学科类别并结合考生的总体成绩等因素划定。
艺术类、体育类的分数线以普通类的为基准,分地区综合考虑考生总体成绩、计划招生人数等因素,按教育部的不同要求划定。部分艺术特长、体育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单独划定分数线。
(1)等级赋分制不是按照考生的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而是遵循“原始分数——百分比例——等级——转化分数”的等级赋分路径进行计算得分的。
(2)等级赋分由相关主管部门自动完成,考生在查询到自己的高考成绩时,看到的已经是赋分后的分数,这个分数就是最终录取的参考分数。
(3)按固定的比例及对应的等级、赋分区间。
以实际参加该科选考人数的成绩为基数,将各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
以上的5个等级及各等级对应的比例及赋分区间是事先设定的固定规则,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