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具有本市户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外省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22年7月13日至9月10日期间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网(http://xszz.firstjob.shec.edu.cn)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完成申请人个人和家庭信息以及申请贷款信息填写。申请人注册成功后持申请材料于规定受理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申请手续。网上预申请前请认真阅“2022-2023学年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三、集中受理时间及地点
2022年8月27日(周六)、9月3日(周六)、9月10日(周六) 时间:09:30-15:30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
周边交通路线:224、909、43、763、166、946、703B等公交线路,地铁十二号线(桂林公园站)、地铁十五号线(桂林公园站)、地铁一号线(漕宝路站)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