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等级赋分就是作为一种相对性评价制度,等级赋分是根据某一考生在考生群体中的相对位置来对其进行评价。由于选考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
新高考改革后,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满分值100分,1分1档。将卷面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5个等级,各等级的人数比例分别约为17%、33%、33%、15%和2%。将A至日等级内的考生卷面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换算到100-83、82-71、70-59、58-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每个考生的等级分。
等级赋分的规则是按照你选考此科目在全省的排名,按照排名确定相应的等级进行赋分。也就是说不管选考此科目的学生考多么低的分数,按照规则排名前1%的同学的成绩就是100分,计入高考最终成绩。
新高考规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6个科目卷面分满分都为100分,它是按照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而非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的一种方法,只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统计。
等级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为A、B、C、D、E共5等,其中A等占考生比例的15%,B等占40%,C等占30%,D等占14%,E等不超过1%。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等级性考试成绩每科成绩由5等细化为21级。其中,A1为满分100分,E赋分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