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河南大学志愿并投档到河南大学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河南大学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非单列计划专业(不区分校区);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类别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河南大学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各省可能因为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具体专业要求按照《河南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