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的是:语文、数学、外语,这三门科目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指的是:物理和历史,考生必须从物理和历史两个科目中选择一科,由各省自主命题,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指的是:考生从化学、生物、地理和政治四门科目中选两门,选考由各省命题,通过等级赋分的方式,将赋分后的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原始分满分各为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在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分的赋分起点,等级转换分满分为100分。将每科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和40~30分五个分数区间,得出考生的等级转换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