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的起息日就是国家开发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的那一天。但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是不用付利息的,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是等毕业之后才开始自付利息的。
至于自付利息从哪一天开始计息,若默认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学生账户的日期是9月1号的话,那借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就是从毕业第一年的9月1日开始计收的,然后借款学生需要在当年的12月15日将应还金额还进账户里,系统会在当年的12月20日进行扣款。
而到了毕业的第二年,利息就是从第一年的12月21日开始计算,然后到当年的12月20日截止的,之后每年也基本是这样计息的,直到贷款期限的最后一年,利息是从去年的12月21日开始算起,到当年的9月20日截止。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是会上浮的。因为其利率是按照同期同档次的LPR减30个基点执行的,每年12月21日都会调整一次,若最新LPR较上年的LPR提高了的话,那助学贷款的利率自然也就提高了。
当然,对于在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尚未发放的存量助学贷款,学生在进行定价基准转换时,除了将利率转为上年12月发布的同期同档次LPR减30个基点的浮动利率以外,还可以转成与上年12月发布的同期同档次LPR减30个基点相等的固定利率。如此一来,利率自然就不会再浮动变化了。
而无论利率是多少,总之学生在校期间是无需还款的,学业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等到毕业之后再还款。且因为助学贷款有五年还本宽限期,所以学生在毕业后的头五年只要偿还本金即可,等五年还本宽限期过去再开始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