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计划是指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为了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上至国家,下至地方,分别为考生制定了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则是省内结合本地实际,安排一定数量的本地所属招生高校招生名额,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的地方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国家专项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进行投档;地方农村专项批次安排在国家专项批次之后、自主招生批次之前进行投档。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和其他批次同时填报、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1、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所在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常住户籍;考生本人高一至高三在贫困地区连续就读,并有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录取方面,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一本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若生源还不足,根据实际再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2、有常住农村户籍的考生还可以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方面,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二本批次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二本批次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实施主体不同
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由省所属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负责实施。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和高校后按要求确定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承担。今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名单已公示,全国共95所。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经招生院校考核合格才可以报考。
招生范围不同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