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等级为A;达到75%至89%,等级为B;达到60%至74%,等级为C;59%及其以下,等级为D,D为不合格。
1、必修学科:(各科原始满分为100)
(1)分~90分为A 级;
(2)89分~75分为B级;
(3)74分~60分为C级;
(4)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2、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
(1)A 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
(2)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
(3)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
(4)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是学生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有不合格科目而未能获得学业成绩合格证的学生,离校后两年内允许参加两次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学业成绩合格证;学校可核发其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签发时间应为全部科目最后合格年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和操作考试两种方式,书面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考场均采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操作考试的科目为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部分省份只有书面闭卷考试无实验操作,如山东等)。